第A03版:新闻(社会)

扣紧自我约束的“风纪扣”

——乌市纪委监委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被监督”意识

□记者  于天宇

“我们是执纪执法者,更应该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要刀刃向内,紧盯自己人,照亮监督执纪的‘手电筒’,全面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盟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大会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管的工作要求,加大对干部的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日前,乌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开展了纪检监察干部“严纪律、强作风、抓整改、促提升”行动,切实将“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的原则贯穿行动始终,确保纪检监察干部扣紧自我约束的“风纪扣”。

乌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联合办公室,以“不定点位、不打招呼”的形式,通过电话问询、实地踏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各机关部室、镇街纪(工)委信息化网络及涉密设备管理使用情况、工作人员请销假等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要求立行立改,并督促各责任部门对照反馈问题强化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建立《自我监督整改清单》,逐项销号,确保各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监督有抓手,问题整改有途径。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纪检监察干部“八条禁令”等,促使干部养成自警自律的良好习惯,干部监督室将监督半径延伸到“八小时之外”,邀请专业人员携带设备,利用下班后的三个小时时间,对全市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日下午及晚间饮酒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做到自律、自净、自重,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此次抽查未发现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工作日饮酒情况。督查中,干部监督室督促各部室及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加大干部内部监督的政治责任,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通过常看、常查、常了解、常提醒,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被监督”的意识,率先垂范领出好作风、带出好队伍。

今年,乌市纪委监委将继续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不断延伸监督时间、拓展监督空间,把握关键环节,形成监督合力,将内部监督作为一项经常性、关键性工作贯穿于纪检监察全过程,持续推进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