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文化广场

非遗璀璨耀兴安


开栏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着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智慧和文化内涵,承载着城市文明的演进历程。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传承民族文化、培育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对于保持民族文化独特性、维护世界文化多元性;对于建设和谐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都有着重大意义。

兴安盟是我国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政权——内蒙古自治政府的诞生地,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厚重。近年来,我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7项,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57项,盟级代表性项目219项,旗县市级代表性项目404项。拥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6人,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65人,盟级代表性传承人597人,旗县市级代表性传承人979人,初步形成了国家、自治区、盟、旗县市四级保护体系。

即日起,本报开设“走近非遗——兴安深处的文化宝库”专栏,聚焦我盟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及有突出贡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挖掘领略非遗的独特魅力,抚摸非遗历经沧桑的时代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