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新闻(社会)

司法救助显真情 检察关怀暖人心

□记者 王敏  通讯员 周莹莹

“你们大老远过来给我们送来司法救助金,让我们心里暖暖的。”日前,被救助的失独老人从检察官手中接过救助金,眼含激动的泪水,几度哽咽。

2020年9月16日,王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与道路左侧路基下大树相撞,造成驾驶员王某某受伤,乘员陆某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害人陆某某的父母成为失独老人,无人赡养,陆某某还留有两个年仅6岁和3岁的未成年子女。乌兰浩特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被害人陆某某家属,开车2个多小时前往距离市区80多公里的阿力得尔苏木入户了解情况。经调查核实,在确定该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乌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争取到3万元司法救助金,来帮助这个不幸的家庭。

3月21日下午,检察官为两个孩子送去2万元司法救助金,并与孩子的爷爷达成代管协议,由村委会派专人监管救助金使用,检察机关予以监督,确保救助金合理使用,希望两个孩子在检察机关的关怀下好好学习,健康成长。为两位老人送去1万元司法救助金,希望两位老人重拾生活信念,好好生活。同时又进行了司法救助延伸服务,为两位老人咨询五保户政策,为两个孩子申请低保补助,保障以后的基本生活。

记者手记:国家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急措施。乌市检察院坚持“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的新理念,在充分发挥“救急救困”作用的同时,又能有效防止社会矛盾激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