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我盟公安1个集体3名个人 荣获国字号荣誉

本报讯(记者 王敏)5月25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隆重表彰近5年来在各项公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兴安盟公安1个集体、3名个人获表彰。

据了解,突泉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获评“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兴安盟公安局情报支队副支队长王一波、乌兰浩特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李磊获评“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兴安盟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王云凌获评“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

获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一致表示,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公安工作中,用实际行动为党徽添彩、为警徽争光,为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