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加快生态治理和修复 打好污染防治“组合拳”
2022-07-04 17:26:14
本报讯(梁子晶 王志博)全市空气优良率长期保持在97%以上;地表水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控制在优良类,全市境内无黑臭水体…… 2021年以来,乌兰浩特市严格要求市属4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按期完成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同时,开展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的90余家企业中发现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并对涉废企业的规范化考核,对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处置全过程实现网上动态监管,打好污染防治“组合拳”,促进了城市生态治理和生态修复。
在大气环境改善方面,乌市采取集中供热,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燃料替代的方式,共取缔全市燃煤锅炉167台,约312.9蒸吨;要求燃煤电厂、钢铁行业等重点大气污染行业均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对污染物排放进行实时监控;推进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的脱硫、除尘、脱硝系统超低排放改造;积极向上申报乌兰浩特市一水源地保护工程、二水源地扩建部分保护工程等项目,申请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884万元,为开展水源地专项整治、进行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