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实现农牧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
2023-12-21 10:21:31
本报讯(汝楠)为切实保障农牧民工合法权益,有效引导农牧民工等弱势群体快速、高效地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兴安盟法律援助系统创新举措,在全盟实现农牧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标准化建设全覆盖。12月12日—15日,盟本级和6个旗县市农牧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陆续挂牌成立,为农牧民工维权工作提供了新的保障平台和便捷通道。
兴安盟法律援助系统立足农牧民工维权工作实际,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内司通〔2012〕16号)要求,创新采用“盟旗联动”模式,以盟本级法律援助中心为示范先导,带动6个旗县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与设立工作站的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部门以及律师事务所签订承诺书,让工作站、点先行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初审,并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受援人办理相关手续,再由工作站的工作人员移送至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审批和指派,进一步促进农牧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工作站内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窗口,并建立来访人信息登记制度,充分结合常态化驻点、预约式接访等服务方式,积极完善解答咨询、受理转交申请等工作制度,提供免费咨询、代写文书、法律援助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