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生态环境局阿尔山市分局分党组关于兴安盟委第四轮(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12-22 08:57:58
根据兴安盟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5日至5月25日,阿尔山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兴安盟生态环境局阿尔山市分局分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兴安盟生态环境局阿尔山市分局分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任务作为一项长期重要政治任务,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重点传达了盟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就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分管领导、责任人,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研究定制《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兴安盟生态环境局阿尔山市分局分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条细化整改举措,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长期坚持。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察,认真研究各种问题的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为更好地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政治保障。
(二)党组书记付海军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盟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增强勇于接受、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定期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全体干部工作会议听取巡察整改汇报,对全局整改落实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全力推动各项问题整改。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督促提醒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压紧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要求各股室负责人主动作为、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标本兼治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逐条抓好巡察整改
(一)聚焦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关于“党组履行职能职责有所欠缺,2020年阿尔山市建成区及周边淘汰改造燃煤小锅炉项目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成了辖区内燃煤小锅炉排查,通过现场核实,收集材料等方式完成宏泰洗浴、星辰洗浴小锅炉实际吨数并建档留存。二是已将内蒙古大兴安阿尔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供暖锅炉纳入淘汰计划范围并建立台账,完成旅游公司金江沟燃煤小锅炉取缔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燃煤小锅炉取缔力度,阿尔山林业局桑都尔林场、金江沟林场、天池林场、南沟林场、市林草局杜拉尔林场等处小锅炉已全部完成取缔。
2.关于“履行执法检查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即对阿尔山市雪城水业有限责任公司伊尔施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检查,根据相关要求对伊尔施自来水公司提出整改要求,要求对水源地防护围栏损坏、未封闭等情况进行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完善制定饮用水水源地检查制度,对辖区内其他水源地开展专项检查,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常规检查并不定期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抽查,如有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要求进行查处。我局持续加强对水源地的检查力度,如有问题及时整改。三是立即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全市辖区内料场堆场及供暖站进行检查,供暖中心的物料堆放主体已完成苫盖。四是要求阿尔山市供暖中心北侧料场、政务服务局南侧施工现场、砂石料堆放场地,开展建设围挡、苫盖、洒水等抑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阿尔山市供暖中心北侧料场、政务服务局南侧施工现场、砂石料堆放场地均已完成苫盖,在施工作业期间,也督促其开展建设围挡、洒水等抑尘举措。五是持续加强对辖区内扬尘污染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依据相关法律进行查处。
3.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短板,学习研讨走形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即对党史学习教育研讨材料进行排查,涉及互相抄袭、网络照搬照抄材料人员已全部完成研讨材料重新撰写。二是党支部书记针对此问题开展在全局范围内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提醒,我局全体党员表示将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对待材料撰写,绝不互相抄袭和网络抄袭。三是要进一步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将学习研讨形式走深走实。认真组织开展党员学习,对党员上交的材料和笔记等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举一反三”对主题教育的各项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在成效。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安排走形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撰写兴安盟生态环境局阿尔山市分局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安排、分析研判报告、网络意识形态总结及兴安盟生态环境局阿尔山市分局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安排、分析研判报告、网络意识形态总结。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对2021年、2022年的述职述廉报告开展自查整改。通过对材料自查,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在述职述廉报告中完成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补写。三是通过在全局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要求高质量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5.关于“防范风险意识树立不劳,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编制完成《阿尔山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各旗县参照《兴安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无须自行编制。二是2023年5月,《阿尔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由人大批准发布实施。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流失风险”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已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要求,8月20日向盟财政局提交录入固定资产的申请,完成所有材料报送,盟财政局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全盟账外资产进行清查,清查结束后将由盟财政局统一录入固定资产。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已与财务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要求责任人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履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工作审批流程,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通过对2019年至2021年凭证开展自查,列出退款人员和金额明细,要求违规报销差旅费的16名人员按照实际金额退还差旅费,违规报销差旅费共计9100元全部退还至财政账户。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素养,严格差旅费报销流程,避免再次出现违规报销现象。财务人员对财务管理制度自觉开展学习,切实提高自身业务素养,将以更严谨的工作态度做好财务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关于“党支部班子不健全,监管有缺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严格按照委员补选流程进行补选工作,现完成支部委员补选,并对委员重新分工。二是召开支部委员会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细化委员分工和责任,重点对照《条例》中关于党支部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和支部委员会建设的规定,检查党支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环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巡察整改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必须注重标本兼治、持久发力,要继续按照巡察工作整改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整改过程变为提升干部作风、促进工作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把此次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坚持求真务实,实现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做到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果,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形成长效机制,注重结果运用,以重点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深化整改,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更好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坚持把巡察反馈整改同全局各项工作相结合,深入查找制度机制短板,推动建章立制,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工作联动,推动形成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的良好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作用,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问题,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全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
(三)强化理论武装,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将此次巡察整改与主题教育结合,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挖思想根源,以强化政治建设为根本,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找准定位、担当作为,教育引导全体干部把讲政治的要求转化为内在动力,把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发展上来,开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新局面。
(四)加快推动整改,确保整改成效。持续解决好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未完成事项整改,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协调、一抓到底,紧盯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强化督促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整改工作合力,确保按时完成销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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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安盟生态环境局阿尔山市分局分党组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