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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故乡》
获“五个一工程”奖

本报讯(通讯员 葛丽红)日前,由乌市文化馆曲作者韩福奎创作的歌曲《故乡》(岳晓青词),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精神文明“五个一工程”奖评选中荣获优秀作品奖。这是乌市首次荣获自治区“五个一工程”优秀歌曲作品奖的作品,填补了乌市优秀歌曲作品奖的空白。

据了解,歌曲以草原为背景抒发草原人对故乡的眷恋与依恋,挖掘人们的内心世界对草原故乡的那份情感与真诚。整首歌曲的旋律采用朴实的蒙古族音乐风格,应用“离调”的作曲技法丰富了音乐,以更为充分的表现力,与歌词相得益彰融为一体,使整首歌曲具有易上口、易唱、易记等特点。

近年来,乌市文艺精品创作始终坚持“二为”方向和“双向”方针及“三贴近”的原则,着力打造精品工程,结合兴安盟文艺创作年活动,歌曲《故乡》的获奖也是乌市的文艺创作取得丰硕成果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