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料窗台安装不久出问题,商家拒赔偿
商家不实在
维权很给力
2014-04-28 08:59:29
本报讯(通讯员 卢景刚)产品有质量问题,商家赔偿没商量,可这个卖石料的商家就有些不讲究了。日前,乌市工商局都林工商所成功为市民蔡女士解决了消费维权问题,卖石料的商家对蔡女士进行了赔偿。
市民蔡女士来到都林工商所进行投诉,称其2013年9月份,在都林工商所管辖辖区内的一家石材店购买安装了石料窗台,可安装后不久便出现了台面不平、起皮、磨痕较明显等质量问题。蔡女士多次与商家协商,要求重新安装台面并赔偿损失,都被店主拒绝,蔡女士便来到工商所投诉。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前去蔡女士家查看情况。核实后,工作人员及时与商家取得联系并进行了调解,最终石材店店主同意为蔡女士家的窗台重新安装台面,但安装的台面未达到蔡女士家最初的设计要求,为此又赔偿给蔡女士经济损失费500元钱。经过一个月的重新安装,近日,蔡女士家的窗台台面安装完毕,蔡女士对这样的处理结果比较满意,并感谢工作人员为她维权。 (编辑 丁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