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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首发!兴安盟发布 《不动产登记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暂行规定》

本报讯(欣闻)全区首发!日前,兴安盟自然资源管理局组织编制了《兴安盟不动产登记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暂行规定》,破解了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管理标准不一的矛盾。

据悉,这是在兴安盟档案史志馆的指导下,经过几轮意见征求,已于2022年9月13日印发,成为全区首个印发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管理规定的盟市。    《兴安盟不动产登记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暂行规定》对兴安盟范围内办理不动产登记各类业务中形成的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均适用;由六个章节22条规定组成,包括:不动产登记电子文件收集范围及技术指标;电子文件接收及归档要求;电子文件的整理、存储、利用等内容。此规定的实施将有效推进自然资源部门进一步提供高效便民服务,维护登记的权威性,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