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人大新闻

全盟人大系统:奋进新征程  喜迎二十大

□金洋  亚光

全盟人大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盟委(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盟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和盟委的重要会议精神、各项工作安排和要求及时在全盟人大系统学习贯彻,依法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开创了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今年初,盟人大工委党组专题召开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条例,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活动要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统筹调研工作,切实为基层减负。

紧扣工作大局,注重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盟人大工委立足人大职能职责,通过专题调研、执法检查、集中视察、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审查专项工作报告等多种方式,围绕财政经济、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民生保障、法治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点工作开展了有效监督。抓住提高立法建议质量这个关键,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做好地方立法建议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大确定的立法规划,紧扣全盟中心工作,提出了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意见建议。乌市、扎旗和前旗设立的三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今年提出修改法律法规意见建议153条。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全盟六个旗县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270余人。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全盟各级人大机关依法组织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209人次,彰显了宪法权威、弘扬了宪法精神。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各旗县市全面开展县乡两级民生事实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目前6个旗县市票决产生35个项目,总投资13.5亿元。其中基础设施项目21个,医疗项目4个,文化体育、产业带动、乡风文明等其他项目10个。全盟各级人大积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列席常委会或工委会等活动,兴安盟籍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今年分别在全国、自治区人代会上提交代表议案6件、建议47件,其中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科右中旗五角枫保护条例》的议案,被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列为今年的立法调研计划。注重政治培训教育,举办盟人大工委委员和旗县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和提高履职能力培训班、全盟苏木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县级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完成了全盟四级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工作。

围绕“四个机关”定位新要求,自身建设稳步提升。全盟人大各级党组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强化政治引领,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治国理政第四卷》等重要内容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目前,全盟人大系统共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50余次,其中盟人大工委党组开展学习9次,集中研讨6次。全盟各级人大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工委党组、机关党组、旗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支部学习计划,纳入各级人大代表培训计划,列入全盟人大年度重点监督工作计划,带头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活动。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盟各级人大按照盟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上来,以主动担当、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的良好工作作风,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推进全程人民民主建设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全程人民民主建设。认真贯彻实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发挥基层代表之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等阵地作用,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机制。

弘扬宪法精神,立足人大职能,提升监督实效,助力全盟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强立法联系点建设,提高立法建议质量。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形式和内容,切实增强立法建议的针对性、适用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多措并举开展监督工作,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围绕盟委工作大局,聚焦中心工作和民生实事来谋划监督工作。重点围绕牢牢守住民生底线和保障“三保”优先开展监督,围绕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民生保障工作开展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作用。认真履行重大事项决定及人事任免职能。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有机统一,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程序,加强任前审查、任后监督,完善并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提高代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水平,依托基层人大代表之家和立法联系点阵地,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提高代表在思想政治和履职能力,加强学习培训。突出思想引领,引领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发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作用,拓展联系渠道和方式。全盟各级人大要组织人大代表利用“人大代表之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参加普法宣传。紧扣全国人大颁布的涉及民生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面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宣传,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把握新时代人大“四个机关”建设新要求,切实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和盟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服务全盟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作出人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