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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域牌形象LoGo“兴”字起笔一抹红深度解读 内蒙古社科院兴安分院特聘研究员  任翔

兴安盟域牌形象LoGo“兴”字起笔一抹红立意深远。

2019年7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指出,“内蒙古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源地,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兴安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诞生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源地,素有内蒙古的“延安”之美誉。这方热土红色文化深厚,红色资源独特,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1947年5月1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政权——内蒙古自治政府在兴安盟的“红城”(蒙语乌兰浩特)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漫长的革命征程中,经历了从理论到实践的思考、探索、形成、完善和成熟的过程,最终在内蒙古兴安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向世界宣告了从“红船”到“红城”,中国共产党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民族问题实际相结合,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伟大创举,设计出一个中国方案,向世界提供了中国智慧。

“兴”字起笔一抹红的深刻内涵源于此意。

中国共产党研究、探索、实践就如何解决国内民族问题主要经历了建党之初、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从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嘉兴南湖的“红船”上制定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提出“不分性别、不分民族,均可接收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到党的“二大”“三大”纲领中两次提出:“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在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和第二次代表大会制定与修改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自决权……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

抗日战争胜利后,内蒙古的政治局势十分复杂,内蒙古各族人民面临两种前途和两种命运的抉择。党对解决国内民族问题和民族区域自治的探索与实践也随之加快了步伐。

1945年10月23日,中共中央关于内蒙工作方针给晋察冀中央局指示:“对内蒙的基本方针,在目前是实行区域自治……”

1945年11月26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在张家口成立。

1946年4月3日,为解决东西部自治运动统一问题,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史称“四三会议”)在承德召开,会议确立了内蒙古民族解放运动的方针是民族区域自治,不是“独立自治”,并且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取得胜利。为下一步全面、深入实施全国性的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重要基础。

1946年底,在党的领导下,内蒙古自治运动取得重大胜利,内蒙古的东部地区与东北解放区、华北解放区逐步连成一片,内蒙古东部区成为我党我军巩固的战略大后方,东北解放战争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

1946年11月26日,中共中央提出:“为团结内蒙人民共同抵抗蒋介石的军事进攻与政治经济压迫,现在即可联合东蒙西蒙成立地方性的高度自治政府……”决定把民族自治运动的重心向内蒙古东部区转移,提出内蒙古自治政府在王爷庙街(今兴安盟乌兰浩特)成立。

在这个历史性的转折点,我党在研究、探索并日趋成熟的民族区域自治理论、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政策,在兴安盟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这一重大举措上找到了实践地和落脚点。

“党中央所以决定在东蒙王爷庙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东蒙总分会、兴安省工委、政府以及东蒙地区的人民解放军、自卫军部队,在加强民族团结、培养民族干部、壮大人民力量、削弱封建势力、改善人民生活、建立基层人民政权、打击蒙奸恶霸和抗击国民党反动派军事进攻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他们的艰苦工作和英勇斗争为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创造了条件”。1947年5月1日,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向世界庄严宣告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

实践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科学的、伟大的。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少数民族的面貌、民族地区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巨变。

今天,兴安岭上兴安盟赓续红色血脉,发展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输出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