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二版

我盟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企业用地“登记难”问题实施方案》

本报讯(记者 韩雨格)为彻底解决我盟企业因用地、规划、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全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据自治区加快推进企业用地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盟实际,兴安盟自然资源局起草了《关于加快解决企业用地“登记难”问题实施方案》,12月15日已正式由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实施。

《方案》由总体要求、适用范围和条件、组织方式及流程、处置措施、相关问题解决处理意见、保障措施六个方面组成,从非住宅项目规划手续、用地手续、竣工验收备案、相关费用、不动产登记五方面细化了具体解决措施,为加快推进全盟国有建设用地上企业用地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

《方案》中要求,各地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部门协作,结合自治区开展的“五个大起底”专项行动,提升服务企业质效,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本着尊重历史和“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以函代证”“证缴分离”“委托代办”“容缺受理”等措施,加快推进企业用地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度,力争在2023年底前,实现企业用地不动产登记发证“应办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