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人大新闻

盟人大:发挥人大职能   提升市域治理效能

□包玉莲

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事关人民安居乐业、事关社会安定有序、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兴安盟是第一批试点单位之一,盟人大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围绕盟委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建设,营造更加平安和谐稳定的环境,强化履职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为民排忧解难,维护社会稳定。

治理智慧“从群众中来”

全盟各级人大不断丰富民主立法形式,畅通民主立法渠道,一方面结合各地立法需求,分别在牧区、农区、旅游区、城市社区等地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了全盟六个旗县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全覆盖。另一方面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分别成立了包含人大代表、各苏木乡镇、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党政群团以及旗直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小组,启动了信息员、专家库和联络站的遴选工作,鼓励信息员、专家库成员及各联络站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集民智、广纳民言。据悉,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先后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修订草案)》等40余部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收集和整理工作,发放征求意见函9000余份,参与人数达1万余人次,深入分析、整理、提炼征集的意见,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修改建议200余条。另外,在已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规中,有38条意见建议被采纳写入法律条文,应用于社会治理和百姓生活中,确保在立法全过程、各环节都能听到群众“原汁原味”的声音,让群众感受到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治理实效“到群众中去”

全盟各级人大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特点优势,积极响应、主动作为,为人大代表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在现有的“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工作室”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人大代表接待日”制度,组织代表积极参与和配合社区、村屯建立网格化的引领团队,开展便民服务、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建设,并开展了政策宣传、法律咨询、社区防疫等工作。2022年,盟人大工委组织代表列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4人次,参加执法检查、调研、集中视察和各类活动45人次,参加“一署一委两院”组织的相关活动22人次。代表们以参加代表之家活动、“双联系”活动、到选区述职等方式,广泛联系群众,倾听民声、收集民意、汇集民智,实现了全过程跟进式参与,有效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有效治理。真正让群众在家门口说话有地方、诉求有回应、有事能解决,打通代表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民生实事“使群众满意”

全盟各级人大严格按照“党委领导、人大决定、政府执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在全盟旗县市、苏木乡镇街道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通过组织人大代表综合运用听取报告、视察、调研、评议、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对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质量、资金使用等开展日常跟踪监督,真正做到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助力民生实事项目提质加速,从而推动了民生实事项目不但“办得了”,而且“办得好”。2022年,全盟共产生民生实事项目168个,总投资16.39亿元,人大代表票决出的民生实事项目基本全面完成,满意度测评都达到了“满意和基本满意”,确保了民生实事项目成为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民心工程”,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依法保障了人民当家做主。

202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开局之年,新征程、新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全盟各级人大将继续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履好职、尽好责,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中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