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专版(社会)

初昕:守好群众的“钱袋子”


初昕正在认真工作


□记者 包文鼎

“‘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这份荣誉是一种激励,我将把它转化为动力,把工作做得更好!守卫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最大的目标,我将牢记使命,初心不改,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奉献和忠诚保一方平安。”兴安盟公安局刑侦支队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大队大队长初昕说。

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初昕一直在不懈奋斗。2012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充分发挥工作职能优势,贴近各族群众,在党的民族政策宣传、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2021年,初昕发现兴安盟有百姓被以“民族资产解冻”为由诈骗,影响地方民族团结,经局领导批示,他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侦查工作,深挖溯源、甄别研判,三天三夜不眠不休对数十万条银行流水进行分析,以缅北回流人员于某为首的涉诈洗钱犯罪团伙最终浮出水面,他带队三天两夜奔赴三省四城,成功将嫌疑人全部抓获,经查,该涉案团伙协助转移的赃款就高达1000余万元。此次侦破案件为受骗百姓挽回了经济损失。几年来,他参与打击诈骗团伙10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200余名,为百姓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面对电信网络诈骗日益严峻的犯罪形势,他创新工作方法,寻找打击突破口,极大提升了办案效率,有效提高了受害群众的挽损率。

从警十年,初昕始终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己任,用真情感染百姓群众,守好群众“钱袋子”。他通过数据分析和调查研究发现嘎查村屯百姓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经常以出租、出借银行卡和微信等支付结算账户的形式直接或间接参与到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影响社会治安。为解决根本问题,他主动走进学校、社区、嘎查等基层单位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和解读,普及反诈知识,多措并举增强群众的防诈防骗意识,努力营造平稳、安定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初昕进行反诈讲座100余次,及时劝阻出租、出借支付结算账户行为人100余人,他和群众的手拉得更紧、心贴得更近了。

人民警察初昕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默默坚守,始终坚持对党的无限忠诚,对公安事业的无限热爱和对民族团结的无私奉献,为助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