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专题

兴安盟档案史志馆关于兴安盟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兴安盟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0日至11月25日,盟委第四巡察组对盟档案史志馆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28日,盟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馆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盟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全面深入传达盟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对我馆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动员全馆上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抓整改。迅速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主任郭文阁为组长,副主任窦向华、赵明海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整改工作在馆领导班子统一带领下,在领导小组的精心推动下,开局良好,扎实有序,平稳推进。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馆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研究制定了《兴安盟档案史志馆关于盟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25条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进一步确保整改任务一件一件落实、整改措施一条一条兑现。

(三)以上率下,抓好落实。馆领导班子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作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馆主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盟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每个环节均亲自把关定向,先后主持召开5次整改工作专项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根据整改方案的分工推进落实整改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各职能科室对照任务清单逐项落实整改任务,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各分管领导多次召开碰头协调会议推进落实工作,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并抓好巩固提高。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总结经验,注重长效。3月28日,盟档案史志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馆领导班子成员及时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支部书记对所有发言材料严审把关,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将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切实从根源挖掘症结所在,从思想根源上杜绝类似事情再发生。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印发了《兴安盟档案史志馆制度汇编》(修订版)和《工作任务目标清单》,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促进全馆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档案史志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落实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坚决,履行档案史志工作职责不到位。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缺失,学懂弄通做实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馆务会(领导班子中心组)和机关支部集体学习计划,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2022年9月以来,我馆已组织馆务会学习14次,开展研究交流5次,引导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思考谋划如何做好新时代档案史志工作。二是深刻领会“存史、资政、育人”和“四个好”“两个服务”的内涵。4月20日,紧密结合我盟档案工作实际,制定了《兴安盟档案史志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实施方案》,着力推动落实见效。三是深入挖掘、利用馆藏红色档案资源。积极推动《红色档案资源数据库》项目启动,在《兴安日报》和门户网站上发布《兴安盟档案史志馆档案资料征集公告》,截至目前,共征集到史料图书400余册,印章98枚。四是提高资政服务水平。完成《赘述“兴安”一词由来及兴安地区历史变迁——以兴安盟历史沿革为主》和《“政府搭台群众唱戏”——搭建“兴安岭上兴安盟”电商平台助力兴安盟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思考》两个研究课题,分别刊登在《兴安日报》和卓索图文化期刊上。五是加强档案史志宣教工作。4月4日,与兴安盟教育局联合开展党史教育“进校园”暨红色系列图书捐赠活动,向红城小学捐赠党史系列书籍及光碟60余册(个);联合兴安广播电视台陆续摄制《兴安岭上兴安盟·红色记忆》节目;参与“兴安岭上兴安盟”云课堂——2023全国两会专题,录制了《坚定历史自信》栏目;利用馆藏资源,在盟党政综合楼2楼举办了档案史志图片展览,展览分为5章10个板块,共计130余张图片。

2.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工作落实不深不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该12家单位档案的业务指导力度,进行了实地走访和跟踪指导,为电视台建立全宗号104号。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排查当前各单位移交档案情况,4月17日,向未移交到期档案的17家单位下发了《兴安盟档案史志馆关于做好到期档案移交和建立民生档案数据库相关工作的通知》,限期将档案规范整理完毕并移交盟档案史志馆。三是着手开展档案审核排查工作,对排查馆藏满25年的档案根据文件规定开展档案开放工作,全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修订完善《兴安盟档案史志馆档案开放计划》,分季度、分批次开展档案开放工作。

3.关于“履行核心职能不够充分,档案史志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4月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档案接收办法》,进一步明确档案接收标准。自巡察组进驻以来,共接收档案2511卷,涉及单位9家。二是史志编纂研究中心已严格依照三定方案规定职能开展工作。2022年12月,史志编纂研究中心主要完成了《兴安年鉴》2022卷的编纂、出版工作,开展了“抗美援朝运动”“镇压反革命运动”“三反五反运动”“兴安盟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等课题研究并形成理论文章。2023年初以来,史志编纂研究中心启动并开展《兴安年鉴(2023卷)》、《中国共产党兴安盟组织史》第四卷编纂和专题研究任务。

4.关于“风险防范意识淡薄,档案安全存在较大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档案安全教育。4月21日,邀请盟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专业人员为我馆举办安全教育讲座,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健全档案安全检查制度。每月馆领导班子对档案馆开展1次消防安全检查,每季度开展1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三是严格落实“十防”要求,根据季节、天气变化采取人工(拖地)方法不定期加湿,运用电风扇、开窗通风等除湿办法调节湿度,制作密闭加厚窗帘来防御日光紫外线。四是严格履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一岗双责”责任。今年以来,馆务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学习1次。4月21日,召开馆党建工作会议,将意识形态工作同部署。五是对“兴安盟地情网”进行了撤销关闭。六是严格落实上网信息“三审制”要求,今年以来,共发布信息21篇,每一篇信息均由撰稿人、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审核。七是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备。紧急必要时,征用工作人员私家车或社会车辆搬运档案。八是组织开展应急演练。4月21日,邀请盟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专业人员组织我馆业务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件来临时有力有序开展档案抢救和转移工作。

(二)党的领导不够有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充分。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扎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制度》,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反腐败承诺书》,压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2月25日,召开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员会,对2023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会议并做指导。三是编印了《廉政谈话记录本》,对新提拔使用的干部及时开展教育提醒、廉政谈话,对处在重要岗位的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适时开展廉政谈话,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四是反馈意见下发后,馆派驻纪检组组长于长久立即就此问题与馆领导班子进行沟通,先后5次参加整改推进会议,全程参与监督整改各项工作,监督责任落实到位,有力保证了整改任务扎实推进。

2.关于“资金使用、资产处置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政局举办的“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络培训会议,提高财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严格遵守有关政府采购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采购审批的长效机制。二是成立固定资产流失问题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3月7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原盟档案局固定资产盘亏处置问题。向盟财政局上报了《关于处置原盟档案局盘亏固定资产的请示》。三是对符合条件的46件电脑、照相机等通用设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销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96件办公沙发、桌椅家具积极与盟财政局沟通协商解决,进行核销处理。

3.关于“纠治‘四风’不彻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工作任务目标清单》,建立国家、自治区、盟委下发业务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台账,分管领导定期对各科室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是转发自治区档案局、馆《关于开展全区档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我盟档案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三是对《兴安盟档案史志馆制度汇编》中94项机关制度进行修订,形成《兴安盟档案史志馆制度汇编》(修订版),大大提高了制度的可执行性和实用性。

4.关于“主动担当尽责有差距,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继续对民政局、社保局关于民生档案数据库建设进行业务指导,4月17日,下发《兴安盟档案史志馆关于做好到期档案移交和建立民生档案数据库相关工作的通知》。二是加强档案宣传工作。4月,在盟党政综合楼2楼大厅举办了档案图片展览,制作了《档案法》宣传微视频。2022年9月至今,档案馆共接待查档85人次,调阅档案1027卷次。三是原盟档案局已开展了兴安盟名人档案的征集工作,依托馆藏档案及征集资料编纂完成《兴安名人录》一书。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协提案的回应质量和速度,制定《兴安盟档案史志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三)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党的领导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扎实,主动担当作为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6月,盟委组织部对我馆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调整。截至2022年底,我馆先后有6人得到了提拔使用,7人得到职级晋升,2人取得中级职称证书,干部职工个人合理利益诉求得到解决,选人用人问题得到化解,在2022年度考核中,领导班子群众满意度为98分。二是加强对档案史志工作的统筹和谋划,经过与盟委的积极请示沟通,召开全盟档案史志工作推进会。三是充分发挥馆务会的重要作用,将档案史志业务工作纳入馆务会议事日程,截至目前,馆务会累计研究部署业务工作5次,馆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召开业务工作会议5次。四是重新修订《兴安盟档案史志馆机关“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定2万元及以上资金均属于大额资金,须经馆务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会议必须邀请派驻纪检组同志参加。五是严格“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最后表态发言,非班子成员列席会议不得进行表态。2022年9月至今,馆务会共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24次,全部符合程序规定。

2.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激励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公务员职务和职级晋升速度,截至2022年12月底,我馆配备一至四级主任科员共8人,职级职数使用率提升到44%。二是在选人用人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任职前公示制度,2022年5月以来,我馆提拔人员、晋升职级人员共13人,全部做到任职前公示内容真实准确,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

3.关于“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党务工作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4月12日,主动与盟直机关工委沟通联系,上报了《关于撤销离退休党支部的请示》,撤销了原离退休党支部,只保留1个机关党支部,使党组织机构设置达到了规范要求,设置合理。二是离退休党支部撤销合并成1个机关党支部后,退休党员全部进入馆机关党支部内共同开展组织生活,5名支部委员作用发挥明显,机关党支部严格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有力地保障了组织生活的正常化、正规化。

(四)关于“上轮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盟档案史志馆现任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研究措施,积极推进整改落实。二是通过多次与当事人见面座谈、电话沟通的方式持续推进《兴安盟历史文化》(现名《科尔沁历史文化》兴安盟卷)的整改落实。目前,该书已经定稿印刷,编纂完成。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档案史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力度不减抓好后续工作。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紧紧抓住盟委巡察反馈意见,坚决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盟委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的在档案史志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坚持不懈抓好整改督查。对正在整改的问题,重点进行跟踪督查,每周督办整改进度,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推进,成功落地。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重点实行“回头看”督查,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持之以恒巩固整改成效。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档案史志事业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改良,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深刻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推进盟委巡察成果在档案史志系统长效化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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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信箱: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盟党政综合大楼档案史志馆党建人事科,邮编:13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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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盟档案史志馆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