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专题

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分党组关于兴安盟委第四轮(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兴安盟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4日至7月28日,突泉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分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18日,突泉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分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一是提高站位,迅速部署。巡察意见反馈后,分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9个方面问题进行梳理和认领。分党组要求以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为“镜子”和“尺子”,全面检视自身工作,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好各项整改工作,切实把落实整改化作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分党组坚持真抓实改,迅速成立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三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分党组紧扣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工作要求,深入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明确方向,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根据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绝不避实就虚,绝不流于形式,对能够立行立改的整改事项,实行逐项销号,整改到位,一项对账销号一项;对还未整改完毕和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倒逼进度,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一个不落、按时完成、见底清零。

四是完善机制,巩固成效。分党组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边整改,边建章立制,从根本上解决制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性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展整改成果,形成互相衔接、互相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党组书记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以来,分党组书记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核心任务来抓,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推动全体干部进一步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带头查找问题根源、抓好整改落实、紧抓源头治理,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整改合力。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整改期限,真正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确保整改工作无遗漏、无死角,把整改成果体现到促进分局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

三是强化督促落实。聚焦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措施制定是否具体、整改成效是否明显等方面,采取调研、谈话等方式不定期开展督促指导,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中的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整改方案把发现问题一一整改到位,持续跟踪问效,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堵塞漏洞,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截至10月26日,巡察反馈的9个方面20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任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补齐学习内容,第一时间组织召开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生态环境领域部分进行专题学习研讨。完善了学习制度,重新修订分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同时对学习计划进行了优化。依照全盟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了《突泉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二是立即开展整改,三家企业已按照要求进行了苫盖。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涉扬尘企业开展了一次专项排查,确保物料堆苫盖到位。已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三是已第一时间完成上传污染地块信息任务。组织执法人员对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开展排查,未发现违法行为。派出工作人员参加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切实提高业务人员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能力水平。

2.关于“履行核心职能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完成了整改,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安排执法人员对涉水企业开展专项排查,防止水环境污染问题。已将涉水企业偷排纳入重点整治内容,定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农村污水项目已完成620.45万元的投资。水源地保护项目围栏、监控等现已完成建设任务,正在组织审价和验收工作。三是已推进安达牧业有限公司完成项目验收工作。组织执法人员根据环评办理情况对企业开展专项排查,确保企业手续办理到位。

3.关于“防范风险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重新发布了领导班子分工文件,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组织意识形态理论中心组和集体学习2次。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分局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已要求企业整改,目前未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不完善的企业均已完成整改任务。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制度,明确执法大队负责该项工作,提升企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三是已督促天施肉联厂完成粪污清运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等工作,完善污水处理台账。责令金中宝公司完成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推进汽车拆解行业规范化运行。

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夯得不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第一时间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分局重点岗位、重点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党风廉政任务进行分解并推进实施,梳理各班子成员和股室廉政风险点,派驻纪检组与具体责任人签字确认。二是召开“不做案中人、不忘来时路”警示教育专题会议。三是在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党内警告相关情况,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5.关于“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财务管理,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审批流程,无派出单位公函的接待费用不予办理。分局于2021年垂改纳入盟级财政,核定公用经费无法满足执法监测工作需要。经财政部门同意,将“执法监测专项经费”用于补充执法监测经费不足部分。2023年执法、监测临时工工资13万元按要求纳入该支出预算,并在本项目列支;将帮扶村购煤款进行账务调整,原路退回由基本支出列支。二是已与先河公司签订了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并已追缴2021年至今的租金。出借的设备已于今年5月全部归还。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已按照要求开展固定资产摸底清查,确保管理到位。三是已完成各项固定资产入账手续,盟财政局已同意将医疗垃圾设备和档案柜纳入固定资产。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已按照要求开展固定资产摸底清查,确保管理到位。

6.关于“项目资金管理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与预警设备施工方签订了维修合同,要求施工方出具了项目施工明细。对农村水源地保护项目施工方签订了补充协议,明确了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竣工验收、违约责任等条款。

7.关于“三务公开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将2022年财务、2023年党务和财务内容在“三务”公开网站公开。细化了分局“三务”公开制度,明确“三务”公开责任人,确保按时做好“三务”公开工作。

8.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开展“三重一大”有关规定的学习,提高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自觉性。明确了规范议事程序,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集体讨论决定。对现有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了细化,明确专人专职记录会议,全面、客观记载会议情况,真实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二是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开展“三重一大”有关规定的学习,提高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自觉性。严肃党组会议工作纪律,严格控制党组会议参会人员,除因具体工作需要外,党组会议不随意增加参会人员。完善了分局“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加入“非党组成员不得参与决策表决”的有关内容。

9.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分管领域的管理工作。完成了1名预备党员、1名积极分子的推荐工作。按期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工作。二是组织党支部支委成员开展专题培训,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熟练掌握支部换届选举等有关规定,严肃党的各项制度,确保换届选举工作落实到位。

三、明确整改措施,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切实加大对巡察成果的运用力度,将整改工作与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坚决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坚定不移把整改推向深入。同时,总结好、运用好巡察成果,将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经验做法,及时转化为完善和规范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力争以高质量整改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再上台阶。

(二)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时刻紧绷从严治党这根弦,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干部及时“咬耳扯袖”,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产生。同时,坚持抓好日常的监督管理,着力提升分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着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全面提升

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同今年既定的重点工作目标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新进展,为突泉县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482-5126866;

邮政信箱:突泉县突泉镇东郊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办公室,邮编137500;

电子邮箱:xamsthjjtqxfj@163.com。

中共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分党组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