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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全力打造自治区森林草原 防火网格化管理标准化示范点

本报讯(张琳 李书杨)今年,在兴安盟被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列入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标准化示范点建设盟市后,兴安盟林草系统明确以林草长制责任体系为统领,通过实施“四定、三强化、三提升”举措,全力打造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标准化示范点。   

“四定”织密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网。着力构建“盟-旗-乡-村”四级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将全盟56个乡镇、30个国有林场、18个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等林草经营单位划分为104个乡级网格;850个行政村、355个林草管护站划分为1205个村级网格。

坚持网格定人,做好“吹哨人”,建立林草长防火网格责任体系和林草系统行业防火网格责任体系,确保每一个网格都有人值守、有人负责。坚持人员定责,拧紧“安全阀”,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考核体系的同时,将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林草长制考核重要内容。坚持上图定位,确保“全覆盖”,全面系统梳理网格内重点监管人群、森林消防队伍、物资储备、火灾隐患、防火基础设施、林草企业信息等基础数据资料,形成网格化管理“一张图”和网格化人员登记表。

“三强化”夯实网格化管理基础。强化“人防”基础,加大对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培训力度,抓好素质提升。强化“技防”水平,建立智能巡护体系,逐步实现“人工防”到“数字防”转变。强化“物防”保障,持续夯实基础建设,不断提高森林草原防火保障能力。

“三提升”增强网格化管火能力。提升网格火源管控能力,各级网格负责人要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防火督导,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提升依法治火工作力度,严格执行防火期内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建立健全生产性、非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提升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完善火灾应急预案,同时坚持以训提能,不断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