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早市扒窃 民警多方侦查终擒获
2024-11-13 08:45:06
□记者 于天宇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兴安派出所坚持把“小案快侦、盗案必破、有赃必追”作为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标尺,聚焦打击违法犯罪主责主业,对侵财类违法犯罪坚持露头就打,以打促防,用打击成效回应群众期待,用心守护辖区的“大平安”。11月9日,兴安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将盗窃嫌疑人何某某成功抓获,并为受害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警察同志,我的手机被偷了!”11月7日,兴安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王女士报警,称自己在五一早市买菜时手机被盗。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经了解,王女士在一个摊位前挑选好白菜准备付款时,发现手机被盗,于是便借用他人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经过走访以及调取案发路段附近视频监控进行追踪,发现一名身穿黑色马甲、头戴黑色帽子且戴着口罩的男子趁受害人不备,将其放在外套右侧口袋里的手机盗走,其作案过程数秒内完成,整个盗窃过程从容、手法娴熟,作案成功后驾驶一辆黑色电动自行车迅速逃离现场,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民警根据其熟练的作案手法,推断出该男子是扒窃的“老手”。随即,民警对掌握的线索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大量工作发现,该名男子再次出现在新开街早市。该男子有意对自己进行伪装,且故意躲避监控探头,一时间该名男子身份难以得到有效确认。鉴于此,民警又对其来时路、去时路进行研判,最终锁定盗窃嫌疑人的活动轨迹以及居住小区。获此线索后,民警又通过“一标三实”平台,对该小区实有人员进行研判分析、筛选比对,确定有盗窃、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前科的何某某系盗窃嫌疑人。
11月9日10时许,民警在其家中将盗窃嫌疑人何某某抓捕归案,并追回被盗的手机。经审讯,何某某对其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何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乌兰浩特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悉,兴安派出所结合正在开展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群众对社会平安需求为导向,积极防控和打击“盗抢骗”违法犯罪行为,提高辖区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