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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乌兰浩特地区房地产交易大会来啦!

本报讯(记者 韩雨格 李健萍)9月4日,盟住建局联合盟行署金融办、盟税务局召开大乌兰浩特地区房地产交易大会新闻发布会。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迎中秋国庆、创美好生活——大乌兰浩特地区房地产交易大会”将于9月8日在兴安盟文化中心广场开幕。本次房交会由盟行署、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科右前旗人民政府主办,盟住建局、乌兰浩特市住建局、科右前旗住建局承办。会期10天,到9月18日结束。

展区共划分5大区域,包括公积金、税费政策宣传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专区、房地产企业专区、装饰装修专区、家电家具专区。规划展位60个,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24家房地产企业、20余家房地产产业链相关企业参展。目前,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展位搭建工作。

据悉,盟住建局与财政、税务、金融、人民银行、公积金中心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促进大乌兰浩特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其中包括政府补贴消费券、降低按揭贷款首付比例、阶段性下调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提高贷款额度上限、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暂免征收印花税等十大措施。该措施仅限9月8日0时至10月8日24时,购买本次房地产交易大会参展房地产企业新建商品住宅的方可执行。

大乌兰浩特地区房地产新政如下:

(一)以消费券形式安排补贴资金1000万元,通过对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用户办理不动产证(房产交易)抵顶购房款的方式进行补贴,按照网签备案顺序补完为止,凡有退网签记录的新建商品房一律不计入补贴范围。具体为在大乌兰浩特地区,购房人不受身份、已有房屋套数限制,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面积不足100㎡(含),补贴8000元/套;100㎡至120㎡(含),补贴9000元/套,120㎡至150㎡(含),补贴10000元/套,超过150㎡的,补贴12000元/套。

(二)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

(三)阶段性下调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按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 0.2个百分点(即LPR-20BP)执行。

(四)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享受首套房利率政策。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即以家庭为单位,以实有住房套数作为首套房和二套房认定标准,不涉及贷款次数。

(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七)可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和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

(八)对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暂免征收印花税。

(九)购买90㎡(含)以下的新建商品住宅,第一套、第二套契税均减按1%征收;购买90㎡以上的,第一套契税减按1.5%、第二套契税减按2%征收;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契税按3%征收。

(十)各房地产参展企业在以上补贴的基础上,以最优惠、最亲民的价格进行销售,可叠加不同程度和形式的优惠。

以上措施只限2023年9月8日0时至10月8日24时,购买本次房地产交易大会参展房地产企业新建商品住宅的方可执行。